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News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点击次数: 37361    发布时间:2025-11-20 05:47:53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友情链接:

外链: N95、N90、KN95、3M......特殊时期口罩该如何选择?  人山人海的2019山东高招会报考硬货在这里……  31秒|宜宾灾区的孩子们咋样了帐篷里传出歌声和读书声  邹平钢企产能布局调整追踪:当地成立工作专班按既定计划全力推进  安徽居民楼坍塌事故致4死1伤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山东广播电视台推出主持人诗朗诵MV《向前向前》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开始公示山东十人入选  每周质量报告丨济南卧虎山水库新设置40多个防溺水警示牌  欠条也能卖?!一男子网上售卖33万欠条律师:可以转让  好消息!山东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年底前开展病种不少于30个  

互链: 政务热线建设发展与战略管理专题研修班在长沙圆满结训  【新质生产力】脑机接口技术应用前景广阔  【复苏的母亲河】万里长江新画卷一江碧水向东流  一季度湖南省GDP达11938.44亿元  美式“煤气灯”美式“煤气灯”  第八届“炫彩世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文化展示活动  粤港澳客流高位运行广东多个口岸现通关高峰  护航人才“求职路”用心助企“促发展”  杜链同志追思会在京举办  波音不停“转门”谁为安全“把门”?  

Copyright ©2025 Powered by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sitemap